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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7/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日期:2021-07-23 11:32

各县区经信局,开发(园)区经发局:


  根据省经信厅有关通知,现将2021年度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28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上云用数等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进入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按要求完成资料填报。


  (二)县、区经信部门对企业所填内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企业可上传附件。


  (三)市经信局根据《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和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市经信局提出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企业进行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其为“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申报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高于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按照梯次培育的原则,已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申报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


  (三)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上传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且保持一致。


  (四)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申报,其中: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8月2日。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万民,电话:8355671  手机:17855582157


电子邮箱:894395643@qq.com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71939。


    附件1: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安徽省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3:已获省“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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