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以“精准化、减负担、补短板”为核心导向,系统性破解了长期困扰征纳双方的四大难题:一是规则细化,将预缴场景按建筑服务、房地产预售、不动产转让出租等分类,明确不同场景的预征率和计税基数,解决以往政策交叉、企业难以判断的困境;二是简化流程,删除实践中极少使用的短期预缴期限,大幅降低企业申报频次和办税成本;三是分类施策,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设置差异化优惠,当期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无需预缴,不动产转让、出租的预征率均低于一般纳税人;四是强化征管,要求建筑企业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并对逾期6个月未预缴的企业由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追责,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
- 上一个:202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启动
- 下一个:自然人增值税起征点提升至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