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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规范央企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9/9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对有关事项作出以下说明:

一、关于《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

采购管理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运营质量、降本增效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采购有关工作,对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行为,全面提升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持续推动中央企业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监管,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逐步完善,采购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随着中央企业采购金额规模不断扩大,提升采购监管工作水平必要性愈加凸显。在此背景下,出台《指导意见》能够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工作,切实提升监管工作水平,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

二、《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健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体系,增强采购价值创造能力,全面推动中央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协同化、智慧化发展。主要原则是,坚持依法合规、切实规范中央企业采购行为,坚持公开公正、平等对待各市场参与主体,坚持竞争择优、充分激活市场竞争,坚持协同高效、推动供应链上下游协作。

三、《指导意见》的重点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十个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第三至九部分是采购管理工作措施要求,第十部分是组织实施。《指导意见》结合中央企业实际,特别针对近年来巡视、审计等反映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央企采购管理工作重点方向。综合考虑制度完善、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等方面工作任务,从推动中央企业强化采购寻源和供应商管理、完善采购执行和评审机制、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提升采购数智化水平、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发挥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鼓励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等7个方面,对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四、《指导意见》规定的采购方式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明确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对于不属于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活动,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所规定的招标规模标准的工程建设采购项目,以及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中央企业除自愿采取招标方式外,应当选择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4种方式之一实施。《指导意见》是首次对非招标采购进行统一规范的国家部门规范性文件,在审慎研究论证、确保规范准确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招标之外的4种采购方式及相应适用条件,有利于在中央企业层面率先统一标准和要求、实现规范管理。

https://news.esnai.com/2024/0828/2615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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