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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次市科技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2/27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2-08 10:34 作者:市科技局  来源:市科技局  

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党办〔2019〕11号)、《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马发〔2018〕5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马政秘〔2020〕3号)等规定,启动开展第一批次市科技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类别

1.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奖补);

2.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复评“优秀”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补);

3.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项目(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奖励);

4. 培育科技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军民协同创新奖励);

5.培育发展科技服务综合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奖励)。

二、兑现流程及要求

1.规范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要对照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须知规定要求,如实备齐申报资料,及时向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0日17:30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企业复产复工实际情况,时间如有变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然顺延)。

2.落实政策要求。县区、开发园区要严格落实《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意见的通知》要求,鼓励各类创新载体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中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支持企业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

3.严格项目审核。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要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严格把关,经初审合格的项目报送至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科室。市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科室要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核验,分类汇总审查结果。

4. 报送纸质材料。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或有关归口管理单位,在申报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承诺书、县区和开发园区资金到位承诺书扫描成PDF版,报送至市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科室,正式文件推荐函和汇总表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报送至市科技局。纸质材料(一式5份)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5.加快兑现资金。对通过市主管部门审核和信用审查、财政复核、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企业承诺制,由市财政局先行兑付审核资金的50%,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因亩均效益评价等涉及兑现资金调整的,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复核后,实行多退少补。

三、业务咨询

各项政策补助咨询联系电话具体见申请须知。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陶菲菲  2321523

附件:《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第一批次申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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