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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和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9/11     浏览次数:    

2019年9月9日 来源: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马钢公司: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和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9136号)文件及申报细则(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单位对照《关于开展2019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和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9136号)及申报细则准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1992024时。各类别项目申报市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制造强省(一)(二)(三)(四)(八)(九)(十一)(十三)(十五)(四十)项目联系人:程双、陈扣骏,电话:83556768355972

制造强省(六)(二十四)(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七)(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民营经济全部项目联系人:孟艳君,电话:8355684

制造强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五)(三十六)(三十九)项目联系人:郑欣,电话:8355677

制造强省(七)(十)(二十九)(三十)项目联系人:储红梅,电话:8355675

制造强省(三十一)(三十二)项目联系人:李朝展,电话:8356080

制造强省(二十)(二十一)(二十二)项目联系人:何耀、邓丽君,电话:8355683

制造强省(七)(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项目联系人:钱光红,电话:8355680

二、《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第(二)类申报名额分配为各县区、开发(园)区限制推荐上报一项。

三、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须按照省级申报通知规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必须达100%。对初审通过推荐上报的项目,由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份,包括: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请将推荐文件、承诺书、汇总表扫描件上传至申报平台。报送时间及网络端口关闭时间为201992324时。

四、省、市属企业直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同时向市经信局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并由市经信局对口科室进行审核。

五、市经信局将按省文件规定对上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申报项目(按子类分)的50%

原文链接:http://jxj.mas.gov.cn/4708001/10005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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