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各县区、园区科技局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科基秘〔2018〕314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单位做好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同时科技部门要认真审核,纸质材料报送于2018年7月13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市科技局科管科。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
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科基秘〔2018〕314号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规定,现开展我省2018年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政策兑现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级平台
1.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2.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二)省级平台
1.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验收通过的省重点实验室。
2.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
3.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由各市科技局验收通过并经省科技厅审核、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兑现标准
根据《关于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如下:
1.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300万元;
2.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100万元;
3.新认定且验收通过和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4.备案期满、通过各市科技局验收,并经省科技厅审核评估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平台申报。符合兑现条件的相关平台填写《创新平台建设兑现政策补助经费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对各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3.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市科技局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和各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基础奖励处联系电话:0551-62679282,62655036
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
创新平台建设兑现政策补助经费申报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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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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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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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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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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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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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可多选) |
□中央驻皖高校□省属高校□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省属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上市企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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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平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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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类别 |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 □省重点实验室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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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范畴 |
□新建 □评估等次为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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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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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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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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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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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省级资金 支持情况 |
上一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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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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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项目承担单位为 中央驻皖高校院所、 省直单位 |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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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主管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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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平台政策兑现汇总表(县、区、园区)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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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平台名称 |
依托单位 |
平台类别 |
新建/评估优秀 |
验收/评估结果下达时间 |
申报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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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平台类别分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