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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6/28     浏览次数:    

马经信技改〔2018153

各县区经信委(发经委)、开发(园)区经发局(部)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124号)、《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经信财务〔20188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

一、项目单位对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124号)、《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经信财务〔201884号)组织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项目申报有关附件中附件20

二、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五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一)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
  (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三)奖补工业机器人购置;
  (四)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
  (五)补贴制造业中小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业务。

三、申报第5类(支持绿色制造)第20子类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重点项目)的,申报主体为2014年以来列入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企业,所申报的项目须为2014年以来列入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安徽省工业投资导向计划、安徽省工业清洁生产改造导向计划内的项目。

四、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8124号)规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必须达100%

五、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联合向市经信委报送推荐文件一份,包括: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项目申报有关附件中附件1)、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时间截止627日下班前。

六、省、市属企业直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同时向市经信委报送项目申报申请文件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并由市经信委对口科室进行审核。

七、市经信委将按省文件规定对上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申报项目(按子类分)的50%

联系人:陈扣骏,联系电话:8355676

电子邮箱:jmwjgk@mas.gov.cn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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