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关于申报2016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
通 知
各单位:为鼓励引导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16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注册在本市区域内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2016年将以企业为主体,着力加强技术创新的应用研究,重点围绕我市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科技型企业组建,同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重点方向
(一)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具备承担省、市各项重点科技任务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以及成果转化经验;
2.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工程技术人员占工程中心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4.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配套资金的能力和信誉,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5.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6.产学研联系密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有良好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
(二)重点方向
——装备制造、汽车制造、刃模具机床、机器人研发与制备等;
——高性能结构材料、冶金、矿山、铸造工程技术等;
——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光)能源等;
——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
——现代农业、食品安全、科技服务业等。
三、申报材料
1.《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明信息表》
2.《马鞍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标准、技术合同、科技计划立项批文、用户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鉴定验收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环境评价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
电子版发送至:kaifaqukeji2015@163.com
纸质材料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经开区经贸局
联系人:蔺骅 8323695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