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业函〔2016〕300号)文件要求,根据《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2016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主要为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为此行业领域开展设计服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企业申报。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我委产业规划科。
联系人:郑欣,联系电话:8355677, 传真:8355664, 邮箱:jxwzx@mas.gov.cn 。
附件: 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