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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市2016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6/3/3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市2016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

根据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工作安排,先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批、加计扣除项目申报、审核工作,再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开展备案、兑现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二)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企业内部年初下达研发项目的正式文件(以企业红头文件形式)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至项目审核前,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六)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

(七)项目有关技术证明材料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认真研读《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指导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的加计扣除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如有超过2年的项目,于申报后第三年须重新申报审核。

三、工作要求

1、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针对(培育)高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

3、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于47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生产力促进中心二楼一站式服务大厅(李庆钢  2376095),同时报送《2015年度第一批加计扣除项目推荐表》及电子版;《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需一式3份,其中,2份装订于申报材料中,1份直接上报。

 

附件1、《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加计扣除申报材料清单

3、研究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4、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5、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7、项目基本情况表

82015年度第一批加计扣除项目推荐表

 

201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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