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关于组织开展市2016年度第一批企业研发
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
根据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工作安排,先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批、加计扣除项目申报、审核工作,再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开展备案、兑现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清单
(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二)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企业内部年初下达研发项目的正式文件(以企业红头文件形式)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至项目审核前,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六)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
(七)项目有关技术证明材料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认真研读《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指导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的加计扣除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如有超过2年的项目,于申报后第三年须重新申报审核。
三、工作要求
1、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别针对(培育)高企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
3、请县区、园区科技部门,科创中心于
附件1、《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2、加计扣除申报材料清单
3、研究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4、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5、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
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7、项目基本情况表
8、2015年度第一批加计扣除项目推荐表
201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