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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4/10/11     浏览次数: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现将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贯彻执行。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发挥评审中心的职能作用,根据厅党组关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厅党组的决策部署,转型后的评审中心将紧紧围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把投资评审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服务财政改革大局,创新工作方式,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我省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转型内容
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调整工作重点,转型后的评审中心主要开展绩效评价、项目预算评审、专项资金核查三方面工作。
(一)绩效评价。主要是开展省本级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评价,以及部门绩效自评的抽查(再评价),以及厅党组确定的其他项目评价。同时,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目标审核管理,研究制定相关评价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项目预算评审。主要是参与省本级安排的重点项目预算评审;承担预算执行中追加项目预算评审;负责项目决算评审的委托。
(三)专项资金核查。主要是负责组织对省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科学性、安全性、效益性的核查问效。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明确职能定位。围绕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做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环节,将评审结论作为预算安排、国库集中支付的依据。
(二)压实工作责任。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债务办、评审中心承担第一责任,厅相关业务处室(局)单位承担直接责任,预算部门单位承担主体责任。绩效评价工作由厅债务办统筹安排,评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双方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创新工作方式。评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评审业务水平和评审效能;通过购买服务(按厅党组要求,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30家社会中介机构做为评审协作单位),增强评审力量;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在绩效评价中的运用,提高预算绩效评审的时效;充分利用现有的3个市级6个县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技术力量,扩大评审覆盖面。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动员部署。召开评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刻领会评审工作转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评审工作转型是厅党组的科学决策,是对评审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领导小组,中心领导班子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三)优化内设机构。结合转型后的工作实际,优化人员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设立计划管理科、预算评审科、绩效评价科、稽核科、办公室等五个内设机构,各科室配备一名科长,一名副科长。
(四)完善制度保障。围绕评审中心工作转型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做好转型前后的工作衔接过度,拟定相关制度,完善支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的制度保障。
(五)提升队伍素质。根据中心编制情况,争取选拔2名有工作经验的财会专业年轻工作人员,补充到评审队伍中;适时邀请专家学者、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的领导,对评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财政理论、财政政策、财政方法和评审业务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是适应财政改革新形势下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到领导带动、组织推动、全员参与,抓紧抓实抓好评审工作转型。
(二)积极稳妥落实。围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转型的目标和具体内容,建立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评审中心的专业优势和人力、物力,确保转型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推进。
(三)坚持务实创新。联系工作实际,创新评审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开创投资评审工作新局面,更好地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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