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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2/28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7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园)区及有关单位:

为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机构建设,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暂行)》,参照往年申报要求,所申报重点实验室必须满足以下5项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

2.依托单位符合马鞍山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要求并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在同类领域研究中占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具有承担较强科研任务的能力。

3.依托单位拥有一支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科技创新队伍,具有良好的科技人才培养条件和产业技术培训体系,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具有高级职称。

4.企业作为依托单位单独组建重点实验室,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特殊企业可适当放宽)。优先扶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特色产业基地骨干企业。

5.具备相应的场地、仪器设备、经费投入等基础条件。重点实验室面积一般不低于5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拥有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且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并能统一管理,开放式使用。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填写《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见附件)。《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可登录马鞍山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masst.gov.cn)下载。

2.申请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附件:

1)近三年来承担的重要科研项目批复文件、科技成果评价证书、获奖证书;

2)实验室近三年来重要论文、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复印件;

3)开展学术交流情况。

3.请申报单位于428日前把《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站式大厅(太白大道588号)。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市科技局科技管理与合作科邮箱。

4. 马鞍山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本着不重复立项建设的原则;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管理与合作科

胡安琪 0555-2408569 E-mail455465370@qq.com

(二)马鞍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一站式大厅

李庆钢0555-2376095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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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236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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