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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的交易结构探讨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10/22     浏览次数:    


企业并购、合并、兼并、收购等概念常易混淆,本文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并结合财务管理相关知识,试着厘清以上概念。同时,参考实务,对企业并购的交易结构进行梳理,尝试对并购交易的各方主体、交易标的和对价方式进行识别和比较。

企业并购,或称公司并购(企业组织形式基本都是股份制公司),一般认为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英文Mergers and Acquisitions,简写为M&A。企业并购,以公司或业务的控制权转移为目的,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或其股东支付对价,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控制权、业务或核心资产。

并购包括合并和收购,包括四种常见类型:

1.吸收合并。并购公司购买目标公司的净资产(全部资产和负债),通常采取换股方式,即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增发股份作为对价,并购公司股东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并购公司存续,目标公司解散。

吸收合并的一种变形为,并购公司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包括承担债务,以下同)或权益(以权益作为对价方式一般指股份发行,以下同)为对价,收购目标公司股东100%的股权,同时吸收合并目标公司,或将目标公司改建为分公司,承继其全部资产负债,目标公司解散。

2.新设合并。两家以上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一家新公司,参与合并公司的股东按各自公司的净资产定价折股,成为新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分享新公司的权益,参与合并的公司解散。

3.股权收购或称控股合并并购公司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或权益为对价,从目标公司的股东手里收购存量股权,达到控制权比例,目标公司存续。

或者,目标公司向并购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并购公司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或者权益作为出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发的股份,并达到控制权比例。

4.资产收购。并购公司以现金、非现金资产或者权益为对价,收购目标公司的资产(如某项业务),对并购公司或目标公司而言,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综合前述,从企业并购的交易结构看,一是交易主体,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是参与主体,但因涉及法人主体变更及公司控制权转移,交易主体还会涉及并购双方的股东。二是交易标的,即围绕目标公司控制权展开,如果反向购买则是并购公司的控制权,具体的表现形式包括股权、净资产或资产。三是对价方式,一般由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或其股东支付对价,对价方式包括现金、非现金资产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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