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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财税〔2015〕11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两个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文件(以下简称加计扣除文件)相继发布,2016年颁布了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高企文件)。高企文件和加计扣除文件对于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分类和归集有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以下对相关文件研发费用明细的要求作出比较分类。
一、直接人员人工VS一、直接人员人工
1、费用具体归集范围
加计扣除文件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高企文件为“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从具体归集范围来看,加计扣除文件定义的人员是从事研发活动的,高企文件定义的人员为科技,从相关文件来看,二者应该是一个意思,只是措辞不同。
2、人员范围
加计扣除文件为“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高企文件为“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从规定的人员范围来看,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就是人员的在职时间,加计扣除文件未对人员在职时间做出规定,而高企文件则明确规定了人员必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并且在职人员要通过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来证明。尤其是对于临时聘用的人员,此项差别对二者影响较大,因为对于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来说只需要有劳务合同和支付劳务的手续齐全,一般就可以认可,对在企业工作时间无要求,但是高企研发费用却要求必须在企业工作到183天以上。从这个时间的限制来看,高企文件中增加的临时聘用人员可计入人员人工费用一条基本等于没变化。
从以上区别可以看出,在直接人员人工这个项目,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范围其实比高企研发费用要广一点。
最后,上述研发人员一旦确认,就是专职做研发的人员了,否则你就得花大量时间分配他们的工时。
3、直接人工的账务处理
请注意,直接人工不仅包括工资薪金,还有五险一金,所以首先我们必须有一张专门的单独的研发人员工资表,同时我们应该取社保局打印一张员工缴纳社保的明细清单,并单独列出研发人员的那部分。
二、直接投入费用VS二、直接投入费用
1、费用具体归集范围
加计扣除文件为“(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高企文件为“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排除高企文件中多出来的第一句定义性的话,几乎无法看出在直接投入费用中两边文件有什么区别,真怀疑做高企文件的人是不是直接把加计扣除文件这段直接拷贝过来的。不过总算在最后一句看到了区别,加计扣除文件说的是仪器、设备租赁费,而高企文件说的是固定资产租赁费。看起来两边差不多,但细想一下可以发现加计扣除文件实际限定了租入固定资产的种类,除了直接用在研发上的设备、仪器,其他各类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的租金是不可以加计扣除的。但是高企文件就爽快多了,只要租入的固定资产是用于研发就都可以,也就是说企业租入一批办公桌椅或者租入一间房屋用于研发,根据高企文件都这些租金都是可以算做研发费用的。
从以上区别可以看出,在直接投入费用这个项目,高企研发费用的范围比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要广一点。
2、直接投入账务处理
对比其他各项明细费用,直接投入费用可能是金额最大的,也可能是最重要的,更是最容易出问题的。所以上面两类文件无论有什么差别,这些费用必须都是用于研发的,(1)领用材料凭证后必须附有据可查的领料单,并且在领料单上一定要有能让人准确识别是研发领料的标志;(2)燃料、动力这些费用必须根据合理的依据准确分配(当然如果能给研发部门专门装个电表水表之类的当然更好),并且分配表上要有能让人准确识别是用于研发的标志;(3)其他列入直接投入的费用也要在凭证附件上也要有能让人准确识别是用于研发的标志。至于说这些用于研发的标志到底是什么,见仁见智,但是归纳起来,主要包括标明研发部门、研发人员签名等,总而言之,一定要让查阅凭证的人看到凭证附件就认为这张凭证确实是研发部门或者研发人员发生的费用,而不会产生其他联想。
三、折旧费用VS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1、费用具体归集范围
加计扣除文件为“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高企文件为“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好短,差别也好明显,首先,高企研发费用多了一个长期待摊费用,其次,在折旧费用里,高企研发费用多了一个在用建筑物的折旧。
2、折旧费用账务处理
这项也很容易出问题,而且一旦出问题,和直接投入费用那种被砍掉一部分的结果相比,这项费用经常会被整体否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实际目前大多数企业的大多数研发设备或仪器都不是专门用于研发的,虽然两边文件对于研发仪器、设备都取消了“专门”二字,但加计扣除文件却对多用途资产的归集作了说明,“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虽然这段话里也提到了人员,但是前面也说了人员一旦确定就是专职研发了,别搞那种啥都干的人员。另外无形资产的摊销其实我们碰到的并不多,所以这里这段话我们可以认为就是为固定资产折旧量身定制的。
最后说个更少见的,研发设备、仪器加速折旧的,只能针对会计处理的折旧进行加计扣除,不能算加速折旧的部分。估计没哪个会计会干让研发设备加速折旧这种麻烦事。
四、无形资产摊销VS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1、费用具体归集范围
加计扣除文件为“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高企文件为“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也很短,两个文件基本一致。
2、无形资产摊销费用账务处理
碰到的太少,没法分析。但是关注点应该和上面折旧费用差不多。
五、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VS五、设计费用,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1、费用具体归集范围
加计扣除文件对第五项,直接没了解释,干脆以标题为内容
高企文件为“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对比来看,其实两个文件相关费用要列举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加计扣除文件来的更加简单粗暴,高企文件更加繁复。唯一的不同点是高企研发费用多了装备调试费用这一项。而装备调试费中前一半内容基本没有哪个企业有,后一半中可能会出现的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往往会被选择性无视直接丢进其他费用。
2、相关账务处理
无论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还是高企研发费用,在不能确实肯定的情况下,都不建议在本项目下归集研发费用。
六、其他相关费用VS八、其他费用
1、费用具体归集范围
加计扣除文件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高企文件为“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文件比较,虽然列举的费用明细有些差别,但最后那个“等”字就把各项费用明细的差别抹平了。唯一要关注的是最后两个百分比,明显的差别一眼就能分辨,10%和20%。但是要注意,10%的基数不含后面的委外费用,而20%的基数是包含委外费用的。
2、相关账务处理
还是那句话,这些费用的凭证附件上要有能让人准确识别是用于研发的标志。当然,在其他费用中想证明这一点远比前面那些费用更难,所以,该做还是要做,尽量完善附件,之后就听天由命吧。
七、关于委外费用
只需记住一点,无论加计扣除还是高企申报,这项费用都只认80%。
八、境外研发费用
你们真的有境外研发费用吗?
九、其他
现在已经可以确定的是,研发费用可以不用在企业的会计账簿上按项目划分了,只要做够数字就可以,然后拿着国税总局提供的辅助明细账模板按项目分配归集即可。